各会员单位:
为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,减少从业人员跨省流动,根据辽宁证监局的指导意见,请各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做好离辽员工的审批管理,提倡非必要不离开辽宁,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,同时对春节期间留辽过年的人员进行统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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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未婚的正式员工(不含经纪人),但父母不在辽宁省内居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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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已婚的正式员工(不含经纪人),因工作需要跨省交流任职,但配偶不在辽宁跟随居住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工作,以会员单位为单位对以上两类人员进行统计,并于2月3日下班前填写春节期间留辽过年人员统计情况,发送至协会42758134@qq.com,联系人:耿欲思。协会将汇总统计结果上报辽宁证监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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