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收取2019年协会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辽宁省期货业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的《辽宁省期货业协会会员会费缴纳管理办法》,拟于2019年10月8日起收缴会员年会费。现将2019年会费收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。
一、年会费
会员按照类别缴纳年会费。
标准如下:
(一)副会长单位为10000元/年;
(二)理事单位为8000元/年;
(三)期货营业部为6000元/年;
(四)IB证券营业部为4000元/年。
根据局党委会意见,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,暂停收取开展IB业务证券营业部的年会费。
二、收取时间
2019年10月8日至11月28日
三、协会开户行及账号
(一)单位名称:辽宁省期货业协会
(二)开 户 行: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
(三)帐 号:124904978410703
(四)地 址: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12号银基发展中心1002房间
联系人:耿欲思
联系电话:024-22899828 18512401718
请各会员单位尽早向公司提出申报,按时缴费。
辽宁省期货业协会
2019年10月8日
校对:刘玉萍 共印2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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